(招标编号:YYJT-CG-25-006)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4月3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天津地铁西站枢纽EPS系统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天津津轨汇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7.628917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8.003255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8.2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津轨汇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天津津轨汇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津轨汇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示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天津地铁西站枢纽EPS系统改造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采购编号:YYJT-CG-25-006)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4月30日
一、评审情况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1名:天津津轨汇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976289.17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施工改造工作,自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2年质保期,质保期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2名: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980032.55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施工改造工作,自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2年质保期,质保期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3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982000.0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施工改造工作,自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2年质保期,质保期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津轨汇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津轨汇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津轨汇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
1.采购人坐落在天津市的天津地铁西站枢纽EPS系统改造项目,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于2025年4月25日进行评审,共3家供应商参加。
2.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天津地铁西站枢纽23台EPS设备目前已运行14年,达到使用年限,且本系统使用的设备备件已停产,已不能通过更换部件彻底修复故障,配套蓄电池老化较为严重,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的供电时长;需要整体更换并实现配套设备监控功能,并配套机房空调保证运行环境。目前多数设备已无法满足正常功能需求,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计划对西站枢纽23台EPS及配套蓄电池进行整体更换,实现配套设备监控功能,并对相关房间增加空调提升设备运行环境可靠性,整体改造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稳定性,满足运营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施工改造工作,自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2年质保期,质保期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
4.监管部门名称: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电话:022-85568579,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异议受理单位: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电话:022-85568579,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2-85568579
电子邮件:yunyingqiguanfawu@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轨道交通集团大楼1508室
联系人:刘工、冯工
电话:022-63183299/6318319
电子邮件:tjcgz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