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轨道公告 > 招标公告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及北段工程、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30  来源: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及北段工程、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GDJT-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及北段工程、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41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及北段工程、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包括从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至项目执行阶段PPP项目公司成立的PPP全过程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及北段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002)二标段: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003)三标段: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及北段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等方面咨询能力;(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五年(201311日至今)有中国境内全过程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八年(201011日至今)有PPP咨询服务业绩,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或经济金融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3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002二标段: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等方面咨询能力;(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五年(201311日至今)有中国境内全过程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八年(201011日至今)有PPP咨询服务业绩,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或经济金融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3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003三标段: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等方面咨询能力;(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五年(201311日至今)有中国境内全过程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八年(201011日至今)有PPP咨询服务业绩,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或经济金融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3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02070830分到201802140830

获取方式: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于每日830分至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报名回执单,前往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3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若具体获取时间有所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02280930

递交方式: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3号地铁和谐大厦1201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02280930

开标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3号地铁和谐大厦1201开标室)

七、其他

1、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地铁4711号线工程PPP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地铁4711号线PPP咨询服务采购。

2、项目概况:天津地铁4号线全长43.32公里,计划按两期实施。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全长19.42公里,概算批复总投资189亿元。目前土地征收和管线切改基本完成,已完成土建工程招标,正在进行车站结构施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全长23.9公里,估算总投资260亿元,已列入准备上报国家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方案,批复后再实施。天津地铁7号线全长42.53公里,计划按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全长26.53公里,概算批复总投资269亿元。目前已完成勘察、设计招标,正在开展征收、切改相关准备工作。天津地铁11号线全长37.6公里,计划按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全长22.6公里,概算批复总投资256亿元。目前已完成勘察、设计招标,正在开展征收、切改相关准备工作。

3、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及北段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及北段工程PPP项目从项目识别、项目准备到项目具体实施直至项目公司成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开展国内外轨道交通项目PPP调研,重点调研同一线路下两期PPP项目的统筹方式,出具调研报告;

2)尽职调查,开展与本项目PPP工作相关的资料收集工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搭建项目财务模型,编制项目财务测算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对政府付费额度进行财务测算,进行投融资模式研究和市场测试,研究确定适用于本项目的PPP操作模式;

4)完成初步实施方案编制;

5)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6)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抬头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7)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协助招标人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直至获取批复;

8)编制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股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总承包合同》、《采购文件》等文件;

9)协助完成本项目采购社会投资人的资格预审、确定招标标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等全部相关招标工作;

10)参与政府方与社会投资人的各项谈判,包括财务谈判和协议谈判,并根据谈判情况,进行相关协议文件的修改、完善;

11)协助完成各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工作及项目公司组建的各项工作,参与补充协议的谈判与编制;

12)提供PPP项目客流评审、税务筹划、资料整理归档等其他相关服务。

二标段: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从项目识别、项目准备到项目具体实施直至项目公司成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开展国内外轨道交通项目PPP调研,出具调研报告;

2)尽职调查,开展与本项目PPP工作相关的资料收集工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搭建项目财务模型,编制项目财务测算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对政府付费额度进行财务测算,进行投融资模式研究和市场测试,研究确定适用于本项目的PPP操作模式;

4)完成初步实施方案编制;

5)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6)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抬头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7)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协助招标人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直至获取批复;

8)编制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股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总承包合同》、《采购文件》等文件;

9)协助完成本项目采购社会投资人的资格预审、确定招标标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等全部相关招标工作;

10)参与政府方与社会投资人的各项谈判,包括财务谈判和协议谈判,并根据谈判情况,进行相关协议文件的修改、完善;

11)协助完成各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工作及项目公司组建的各项工作,参与补充协议的谈判与编制;

12)提供PPP项目客流评审、税务筹划、资料整理归档等其他相关服务。

三标段: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从项目识别、项目准备到项目具体实施直至项目公司成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开展国内外轨道交通项目PPP调研,出具调研报告;

2)尽职调查,开展与本项目PPP工作相关的资料收集工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搭建项目财务模型,编制项目财务测算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对政府付费额度进行财务测算,进行投融资模式研究和市场测试,研究确定适用于本项目的PPP操作模式;

4)完成初步实施方案编制;

5)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6)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抬头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7)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协助招标人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直至获取批复;

8)编制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股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总承包合同》、《采购文件》等文件;

9)协助完成本项目采购社会投资人的资格预审、确定招标标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等全部相关招标工作;

10)参与政府方与社会投资人的各项谈判,包括财务谈判和协议谈判,并根据谈判情况,进行相关协议文件的修改、完善;

11)协助完成各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工作及项目公司组建的各项工作,参与补充协议的谈判与编制;

12)提供PPP项目客流评审、税务筹划、资料整理归档等其他相关服务。

5、服务周期: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PPP合同体系文件全部签订完毕之日止。

6、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6.1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2)、投标人具有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等方面咨询能力的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近五年(201311日至今)有中国境内全过程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和加盖业主公章的业绩证明(原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八年(201011日至今)有PPP咨询服务合同(原件)若合同中未体现负责人姓名,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6)、针对本项目资格要求第5条的承诺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1)、(3)、(4)、(5)、(7)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301室)报名。

6.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7、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8、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8.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261600分(北京时间)。

8.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130日至2018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

联 系 人:徐志超

电 话:022-87811584

电子邮件:gicho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

联 系 人: 徐程程

电 话: 022-28258176

电子邮件: yufanhanrui@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