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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审计工作中地铁集团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处罚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09  来源:地铁集团

    按照轨道交通集团对2017年审计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由地铁集团依据相关制度条款,对市审计局出具的地铁5号线等8个项目审计监督整改通知中涉及违反集团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合同约定,并对集团造成不良影响的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地铁集团通过认真梳理,并经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依据相关制度对所涉及的四家施工总包单位、六家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具体处理情况为:列入地铁集团不良诚信记录及停止其在天津地铁建设项目中三个月的投标资格和承接业务资格。起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附件:关于2017年审计工作中地铁集团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处罚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