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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6号线-宜宾道站(附属配套设施)电力新装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8  来源:

天津地铁6号线-宜宾道站(附属配套设施)电力新装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地铁6号线-宜宾道站(附属配套设施)电力新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tjdtzy-2019007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宜宾道站A口地铁服务用房10kv箱式变电站(容量:630KVA)安装工程,项目地点位于红旗南路与嘉陵道交口。本次谈判范围包括:宜宾道站A口地铁服务用房10kv箱式变电站(容量:630KVA)安装,10kv箱式变电站(容量:630KVA)基础施工,代办供电路由规划申报,代办破路、破绿手续(含恢复),供电路由管线敷设,代办供送电手续等相关工作,本项目计划投资65.9474万元。

(二)工期:总期限自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谈判。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9年7月18日到2019年7月23日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联系电话:022-59005326联系人:许宁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响应报名的供应商于(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电话: 022-59005326联系人:许宁

(三)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时间:2019年7月25日9时3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19号地铁和谐大厦12楼评标室),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光盘密封递交(具体递交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谈判时间:2019年7月25日9时30分

(四)谈判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19号地铁和谐大厦12楼评标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穆瑞时

(二)联系电话:022-58635651

(三)邮箱:tjdtzyzb@163.com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19号地铁和谐大厦1801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网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宁

网址:/

联系方式:022-59005326

对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九、公告期限

谈判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