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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2、3号线存量PPP项目顺利完成确认谈判正式发布预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7  来源:天津轨道交通集团

为盘活天津地铁存量资产,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地铁运营服务水平,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天津地铁23号线存量PPP项目,拟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运作,授权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为项目实施机构,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同一个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组成两个项目公司,负责天津地铁23号线的整体运营。

202069日,经专家组成的政采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津地铁23号线存量PPP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20200612日,项目实施机构组织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第一顺位中标候选人进行了项目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经过充分谈判,谈判工作组认为第一顺位中标候选人符合项目合作条件,确认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津地铁23号线存量PPP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

预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中标社会资本将签署《投资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完成产权交易,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中标社会资本将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成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中政府方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49%,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51%。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运营期30年)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追加投资和更新改造。项目公司全员接收采购文件披露的需项目公司接收的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约定及实施办法由《职工接收协议》明确。项目公司通过获得票务收入、非票业务收益以及天津市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以覆盖项目的投资运营合理回报。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指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