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本天津地铁 3 号线制动电阻电阻排、SIV 风机检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74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津铁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天津地铁 3 号线电客车制动电阻电阻排、SIV 风机维修及制动电阻部分物料供给。 此采购供货范围具体内容如下:(1)天津地铁 3 号线电客车制动电阻中电阻排检修的技术 服务(包含所需物料),具体见技术需求书。(2)提供天津地铁 3 号线电客车制动电阻检修 所需物料,具体见技术需求书。(3)天津地铁 3 号线电客车 SIV 风机检修的技术服务(包含 所需物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 3 号线制动电阻电阻排、SIV 风机检修项目;
(001 天津地铁 3 号线制动电阻电阻排、SIV 风机检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 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 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 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电动客车制动电阻维修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1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 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 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 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 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 系人:冯培、刘冰,联系电话:022-85568629/85568630。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 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 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 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门外(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开标室(天津市市政交
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 准:
天津地铁 3 号线制动电阻电阻排、SIV 风机检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地铁 3 号线制动电阻电阻排、SIV 风机检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JTCL-CG-21-006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天津地铁 3 号线电客车制动电阻电阻排、SIV 风机维修及制动电阻部分物料供给。此采购供 货范围具体内容如下:(1)天津地铁 3 号线电客车制动电阻中电阻排检修的技术服务(包 含所需物料),具体见技术需求书。(2)提供天津地铁 3 号线电客车制动电阻检修所需物料, 具体见技术需求书。(3)天津地铁 3 号线电客车 SIV 风机检修的技术服务(包含所需物料)。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每列维修设备经预验收后进入 24 个月质保期,全 部设备质保期结束后合同履行结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 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 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 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电动客车制动电阻维修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得分包及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 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1 月 8 日 17 时 00 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 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 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 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 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邮寄的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
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 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022-85568630/85568629。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 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
银行账号:27789023674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门外(天津市南 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按 要求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 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开标室(天 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郭向雷
(二)联系电话:13682074937
(三)邮箱:13682074937@163.com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津铁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 5 号线梨园头车辆段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华苑控制中心 A426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冰、冯培
联系方式:022-85568630/85568629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招 标 人:天津津铁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地铁 5 号线梨园头车辆段
联 系 人:郭向雷
电 话:13682074937
电子邮件:1368207493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 A426 室
联 系 人: 刘冰、冯培
电 话: 85568630/85568629
电子邮件: tjcgz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