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轨道公告 > 招标公告

天津地铁 10 号线电客车均衡修项目招标公告(延期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11-24  来源:运营集团

 

(招标编号:YYJT-ZB-22-027)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 10 号线电客车均衡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9.36662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地铁 10 号线电客车均衡修项目。根据 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和《天津地铁 10 号线电客车维修手册》的规定及要求,天津地铁 10 号线车辆运行至 1 月或 1.5±0.15 万公里,需要进行车辆均衡修作业。天津地铁 10 号线计划采用委外维修的方式开展电客车均衡修作业,正式载客运营后完成 350 个均衡修作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 10 号线电客车均衡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地铁 10 号线电客车均衡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电客车整车制造供货业绩或整车检修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12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 称)、联系人姓名、购买招标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022-85568630/85568629。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招标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门外投标文件递交处(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天津地铁 10 号线电客车均衡修项目。根据 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和《天津地铁 10 号线电客车维修手册》的规定及要求,天津地铁 10 号线车辆运行至 1 月或 1.5±0.15 万公里,需要进行车辆均衡修作业。天津地铁 10 号线计划采用委外维修的方式开展电客车均衡修作业,正式载客运营后完成 350 个均衡修作业。

2、计划服务周期:计划服务周期为 2022 年至 2025 年,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内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计划开展电客车均衡修检修工作,单列电客车完成一个均衡修后,基础修涵盖的项点所涉及的设备进入 1 月质保期,均衡修其余项点所涉及的设备进入 1 年质保期。投标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后合同履行结束。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01 日。

4、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官网(www.tjgdjt.com)。

延期开标:2022-12-14 14: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                                                 

人:刘帅                             

85568579                                                   

电子邮件:yunyingqiguanfawu@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 A426 室

人: 刘冰、冯培

85568630/85568629

电子邮件: tjcgz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