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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宪法精神要义 高质量推进集团法治建设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天津轨道交通集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515日上午,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深入学习宪法精神要义,高质量推进集团法治建设为主题召开第五次集中(扩大)学习,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焦洪昌教授作宪法专题辅导。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纯洁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上,焦洪昌教授凭借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紧紧围绕“我国的宪法制度与实践”的总体框架,对我国宪法制度的历史发展、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新时代十年我国宪法制度的创新实践和坚持依宪治国全面实施宪法四方面内容做了精彩解读。讲座为更好的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轨道交通发展工作打开了新视野、注入了新动力,为与会人员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提供了有益指导。

会议强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轨道交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刘纯洁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了我国宪法的鲜明特点、显著优势和强大功能,对全面实施宪法提出了明确要求。集团上下要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上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二要提升法治素养,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把深入学习宪法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一体学习、全面理解、整体把握,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和宪法实施的推动者。各单位要深耕主责主业,把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转化为依法治企的行动,把学习宪法法律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切实提升集团的法治合规能力与水平,更好的服务于集团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地实施,助推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三要紧贴工作实际,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履职。要把宪法作为企业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集团内控合规体系建设,通过配套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保障内规的执行有效性。在经营管理中既要敢想敢干、抓住市场机遇,也要不断强化法律风险意识,确立法律底线思维,严格依法依规履职,持续加强风险管控,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要以战略、长远的眼光来看待企业的法律合规管理,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思考多元融合的轨道交通持续发展模式,为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为确保此次专题学习效果,会前参会人员重点研读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书籍中有关宪法的相关内容。

集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集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集团本部法务人员,二级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及法务人员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