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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铁科技蓄电池继电器及其配套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来源:运营集团

(招标编号: JTKJ-CG-23-013)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铁科技蓄电池继电器及其配套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第三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津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采购人安排开展各类蓄电池检测检修、活化修复、现场安装、核容等作业、 继电器检测作业、工艺设备及配套设备设施维护、货物运输及日常管理等服务。具体内容详

见采购文件。具体工程量以采购人相关作业计划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铁科技蓄电池继电器及其配套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第三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铁科技蓄电池继电器及其配套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第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 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 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 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 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

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8日17时 00 

获取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 09  00 分至下 17  00 分(北京时间)  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的扫 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 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手 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 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 022-85568630/85568629。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 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 按照本 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 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 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

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 ***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12  21 日 14  00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

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12  21 日 14  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

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

准:

津铁科技蓄电池继电器及其配套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津铁科技蓄电池继电器及其配套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 JTKJ-CG-23-013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根据采购人安排开展各类蓄电池检测检修、活化修复、现场安装、核容等作业、


继电器检测作业、工艺设备及配套设备设施维护、货物运输及日常管理等服务。具体内容详

见采购文件。具体工程量以采购人相关作业计划为准。

(二)服务期限:计划服务周期为 1 年,自 2024  1  1 日至 2024  12  31 日,实际执

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 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 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 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

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3  12  13 日 09  00 分到 2023  12  18 日 17  00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 09  00 分至下午 17  00 分(北京时间) 将(1)在有效期 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 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 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 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 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 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 行, 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 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022-85568630/85568629。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 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 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 将采购 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不接受现金及支

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

摘要: ***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 2023  12  21 日 14  00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 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光盘/U 盘按要求 密封递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

收。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2023  12  21 日 14  00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

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泽楠

(二)联系电话: 022-85635622

(三)邮箱: jintiekeji606@163.com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津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华苑控制中心 A426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培、刘冰

邮箱: tjcgzxzb@163.com

联系方式: 022-85568630/85568629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 天津津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人: 刘泽楠

    话: 022-85635622

电子邮件: jintiekeji6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华苑控制中心 A426

  人:  刘冰、冯培

    话: 85568630/85568629

电子邮件:  tjcgz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