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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 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

为充分挖掘社会优势科技资源,破解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关键技术难题,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启动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发布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揭榜团队和科技攻关方案。

一、申报项目

本次揭榜项目设置5个科技攻关项目,项目攻关榜单详见附件1,具体研究内容可进行合理拓展。

二、申报要求

(一)揭榜方可独立申报或组成联合体申报。

(二)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支持具有研发能力较强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参与攻关。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量不超过6家。

(三)揭榜方牵头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条件,有能力完成既定研发任务。

(四)揭榜方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业绩或做过相关领域研究工作。

(五)揭榜方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

(六)在确定揭榜方后,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相关单位、团队共同参与联合体揭榜挂帅科研攻关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意向征集:揭榜方按本通知第“六、材料报送的相关要求递交揭榜材料。

(二)组织评审

1.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揭榜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材料的符合性、规范性、完整性等基本情况。

2.形式审查通过后,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2)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揭榜方取得揭榜资格。同一项目取得揭榜资格且排名第一的为该项目的推荐揭榜方。

(三)结果公示:按相关程序遴选、审批后向社会公示拟中榜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科研任务书签订:在中榜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揭榜方签订科研任务书。

(五)项目实施:科研任务书应对考核要求、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课题验收将根据研发任务特点,采用现场验收、第三方测评和会议评审等方式。由于主观不努力等因素导致攻关失败的,揭榜方三年内不得承担集团科研课题。

四、经费支持与过程管理

(一)课题经费由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相关单位及联合揭榜方共同承担。

(二)本次揭榜挂帅项目设置里程碑节点,联合揭榜方攻关过程中应落实节点目标,实施不力的将及时叫停。

五、其他要求

(一)揭榜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

(二)揭榜方未经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研发内容及所有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不得与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单位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改进,不得将技术泄密。

(三)未经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揭榜方不得擅自将揭榜挂帅项目产出的知识产权授权使用、转让给第三方。知识产权、论文等科技成果申报、维护所产生各类费用包含在揭榜挂帅项目经费中。

六、材料报送

(一)揭榜材料:

1.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2.以联合体形式揭榜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附件4);

3.诚信承诺书(附件5

4.相关资质证明、诚信证明及科研实力证明材料(1PDF文件)。

(二)报送方式:

请于2024112017:00前将揭榜材料纸质签字盖章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U盘)密封递交至西青区才智道361117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022-8781152113072262483

1-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需求书
2-评分标准
3-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4-联合体协议书
5-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