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GCL-CG-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10号线段场工艺设备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轨车辆”)所属的10号线场内机动车、轨道车、平板车、起重机等工艺设备的维修保养。内容包含:设备的季度、年度检查;维保期及质保期内设备突发故障处理;到期安全阀的检验;配合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年度检查。由于检修质量问题等问题导致无法通过检验、检测,由供应商负责支付再次检验、检查及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考核。服务期限内价格锁定,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每年的生产计划中明确的设备数量开展维修保养工作,据实结算。服务期限内总结算金额不超过5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10号线段场工艺设备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10号线段场工艺设备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天津地铁10号线段场工艺设备维保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地铁10号线段场工艺设备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JGCL-CG-2025-001
二、项目内容
(一)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轨车辆”)所属的10号线场内机动车、轨道车、平板车、起重机等工艺设备的维修保养。内容包含:设备的季度、年度检查;维保期及质保期内设备突发故障处理;到期安全阀的检验;配合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年度检查。由于检修质量问题等问题导致无法通过检验、检测,由供应商负责支付再次检验、检查及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考核。服务期限内价格锁定,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每年的生产计划中明确的设备数量开展维修保养工作,据实结算。服务期限内总结算金额不超过52万元。
(二)服务期限:维保日期自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9月15日。质保日期自2027年9月16日至2028年9月15日。质保期结束后合同履行结束。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5年5月12日9时00分到2025年5月15日17时00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0时3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5月20日10时30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郭工
(二)联系电话:022-85635632
(三)邮箱:xclzbgz@163.com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梨园头车辆段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轨道交通集团大楼1508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冯工
联系方式:022-63183299/63183199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监管部门名称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郭工,电话:022-85635632,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梨园头车辆段。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异议受理单位: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郭工,电话:022-85635632,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梨园头车辆段。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梨园头车辆段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22-85635632
电子邮件:xclzbg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轨道交通集团大楼1508室
联系人:刘工、冯工
电 话:022-63183299/6318319
电子邮件:tjcgz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