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GCL-CG-2025-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5 月 23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天津地铁 10 号线段场工艺设备维保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唐山百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费率:97.00%,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76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天津德仕达起重输送设备有限公司,费率:99.50%,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76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北京德泰恒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费率:95.00%,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76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唐山百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德仕达起重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德泰恒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唐山百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津德仕达起重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德泰恒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唐山百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天津德仕达起重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北京德泰恒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结果通知书。
三、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示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天津地铁 10 号线段场工艺设备维保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采购编号:JGCL-CG-2025-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
一、评审情况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1 名:唐山百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响应费率:97.00%,服务期限:维保日期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7 年 9 月 15 日。质保日期自 2027 年 9 月 16 日至 2028 年 9月 15 日。质保期结束后合同履行结束。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 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2 名:天津德仕达起重输送设备有限公司,响应费率:99.50%,服务期限:维保日期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7 年 9 月 15 日。质保日期自 2027 年 9 月 16 日至 2028年 9 月 15 日。质保期结束后合同履行结束。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 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3 名:北京德泰恒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响应费率:95.00%,服务期限:维保日期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7 年 9 月 15 日。质保日期自 2027 年 9 月 16 日至 2028年 9 月 15 日。质保期结束后合同履行结束。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 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唐山百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德仕达起重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德泰恒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唐山百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德仕达起重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 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德泰恒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唐山百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德仕达起重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德泰恒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结果通知书。
三、其他
1.采购人坐落在天津市的天津地铁 10 号线段场工艺设备维保项目,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 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进行评审,共 3 家供应商参加。
2.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轨车辆”)所属的 10 号线场内机动车、轨道车、平板车、起重机等工艺设备的维修保养。内容包含:设备的季度、年度检查;维保期及质保期内设备突发故障处理;到期安全阀的检验;配合特种 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年度检查。由于检修质量问题等问题导致无法通过检验、检测,由供应 商负责支付再次检验、检查及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考核。服务期限内价格锁定,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每年的生产计划中明确的设备数量开展维修保养工作,据实结算。服务期 限内总结算金额不超过 52 万元。
3.服务期限:维保日期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7 年 9 月 15 日。质保日期自 2027 年 9 月 16日至 2028 年 9 月 15 日。质保期结束后合同履行结束。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4.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 位: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郭工,电话:022-85635632,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梨园头车辆段。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异议受理单位: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郭工,电话:022-85635632,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梨园头车辆段。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梨园头车辆段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22-85635632
电子邮件:xclzbg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轨道交通集团大楼 1508 室
联 系 人: 刘工、冯工
电 话: 022-63183299/6318319
电子邮件: tjcgz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