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轨道公告 > 招标公告

地铁4、7号线东北角站土地和房屋征拆资金审计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4  来源:

(招标编号:2025-DT4-XB-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0925

一、评标情况

标段()[001]地铁47号线东北角站土地和房屋征拆资金审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投标报价:30.5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23.883269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32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示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地铁47号线东北角站土地和房屋征拆资金审计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项目编号:2025-DT4-XB-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925

一、评审情况

标段()[001]地铁47号线东北角站土地和房屋征拆资金审计项目: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1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响应报价305000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周期:自签署项目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各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2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响应报价238832.69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周期:自签署项目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各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3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响应报价320000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周期:自签署项目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各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审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

1、采购人坐落在天津市的地铁47号线东北角站土地和房屋征拆资金审计项目,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于2025923日进行评审,共3家供应商参加。

2、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地铁47号线东北角站土地和房屋征拆资金审计工作。

3、服务周期:自签署项目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各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4、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曹工,电话:022-58158252,受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36号。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受理单位: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曹工,电话:022-58158252,受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36号。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36

联系人:曹工

电话:022-58158252

电子邮件:4094736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轨道交通集团大楼1508

联系人:刘工、冯工

电话:63183299/63183199

电子邮件:tjcgz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