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TGC-XB-GC-25-014、FZK2025-2-31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车站商业配套临时消防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消防配套设施工程位于 5 号线津塘路站 B 出入口地面停车场院内,总建筑面积约700 平方米。消防配套设施工程由成品集装箱的生活办公区和钢结构的消防车库组成, 为临时性建筑。消防配套设施中消防车库屋顶设置光伏设施。现对以上内容中涉及到的劳务工作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车站商业配套临时消防设施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车站商业配套临时消防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5、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具有一项已完成的类似的劳务项目的业绩;
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显示)”、“重大税
收非法失信主体”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截图应清晰并加盖公章),将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请将本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的邮箱 fylz0532@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1、招标范围:
消防配套设施工程位于 5 号线津塘路站B 出入口地面停车场院内,总建筑面积约 700 平方米。消防配套设施工程由成品集装箱的生活办公区和钢结构的消防车库组成,为临时性建筑。消防配套设施中消防车库屋顶设置光伏设施。
现对以上内容中涉及到的劳务工作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计划服务周期:本项目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4、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官网(www.tjgdjt.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投标人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邓妍,
电话:15922204936,受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 36 号。。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五道交口东北侧颐景公寓8-1-602
室(众养(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1560 号)联 系 人:邓妍
电 话:15922204936
电子邮件:JTGC11111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2 号 308 室
联 系 人: 李振
电 话: 022-28234896
电子邮件: fylz053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