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对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概况
依据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促进天津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拟规划2条延伸线路,分别为:地铁11号线延伸至117项目,主要途径保山西道、新科道、海泰南北大街、津静公路;地铁2号线延伸至T3航站楼工程。规划总规模约5.8公里。
二、建设规划调整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36号
邮编:300011
邮箱:gdjtghjsb@t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公众参与表)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
邮编:300308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2-6057485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接听)
电子邮箱地址:wangsimeng@crdc.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公众参与表)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