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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单兵 5G 应急通信系统功能提升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来源:

(招标编号:JTTX-CG-26-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天津地铁单兵 5G 应急通信系统功能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52112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津铁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通过在 5/6/9/10 号线各车站站台安装蓝牙基站和单兵系统功能升级,实现单兵设备根据到达车站进行对讲组自动转组功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系统平台软件开发和升级,实现单兵设备、蓝牙基站信息管理、信号接收、自动转组逻辑等功能升级开发;2.蓝牙基站部署,在 5/6/9/10 号线各车站精确部署蓝牙基站,完成设备安装、信号调测及数据采集;3. 对 5/6/9/10 号线本次升级的自动转组功能进行联调测试,通过多工况、多站点的实地测试,验证功能稳定性,并对部署点位、信号强度及系统逻辑进行优化。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单兵 5G 应急通信系统功能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地铁单兵 5G 应急通信系统功能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 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通信系统相关设备供货或施工或维护保养业绩。

(三)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取消响应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  05  09 日 09  00 分到 2026  05  13 日 17  00 

获取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 09  00 分至下午 17  00 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 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05  19 日 09  30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 层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 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05  19 日 09  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 层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 米)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天津地铁单兵 5G 应急通信系统功能提升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地铁单兵 5G 应急通信系统功能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JTTX-CG-26-004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通过在 5/6/9/10 号线各车站站台安装蓝牙基站和单兵系统功能升级,实现单兵设备根据到达车站进行对讲组自动转组功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系统平台软件开发和升级,实现单兵设备、蓝牙基站信息管理、信号接收、自动转组逻辑等功能升级开发;2.蓝牙基站部署,在 5/6/9/10 号线各车站精确部署蓝牙基站,完成设备安装、信号调测及数据采集;3. 对 5/6/9/10 号线本次升级的自动转组功能进行联调测试,通过多工况、多站点的实地测试, 验证功能稳定性,并对部署点位、信号强度及系统逻辑进行优化。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 5 年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 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通信系统相关设备供货或施工或维护保养业绩。

(三)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取消响应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  5  9 日 9  00 分至 2026  5  13 日 17  00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 09  00 分至下午 17  00 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 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6  5  19 日 9  30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层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 ),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光/U 盘按要求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  5  19 日 9  30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 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 米)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赵工

(二)联系电话:022-85635606

(三)邮箱:jttx_bz123@163.com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津铁通信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津地铁 10 号线梨园头车辆段综合楼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 2006 室(轨道交通产业大 20 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冯工

邮箱:tjcgzxzb@163.com

联系方式:022-63183299/63183199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十、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津铁通信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赵工,电话:(022)85635606,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天津地铁 10 号线梨园头车辆段综合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受理单位:天津津铁通信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赵工,电话:

022)85635606,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天津地铁 10 号线梨园头车辆段综合楼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津铁通信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天津地铁 10 号线梨园头车辆段

  人:赵工

   022)85635606

电子邮件:jttx_bz1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 2006 室(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 层)

 人: 刘工、冯工

   话: 63183199/ 63183299


电子邮件: tjcgz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