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BEC-3775.1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东区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四条新建道路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8.294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前程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概况:河东区井冈山路城市更新项目赣州路(井冈山路至育才路)红线宽 16米,全长约 384 米;古田道(王串场一号路至红星路)红线宽 16 米,全长约670 米;瑞金路(井冈山路至育才路)红线宽 20 米,全长约 387 米;育才路(瑞金路至红星路)红线宽 16米,全长约 376 米。主要工作内容:四条新建道路的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政材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等质量检测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成果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及天津市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东区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四条新建道路质量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东区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四条新建道路质量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范围包括: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且在有效期内。
(三)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方式 1: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gaibq@tbec.cn,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72446891XT;银行账号:12006604201801000864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空港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方式 2:可采用现场获取的方式,需携带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 5-1-401)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 层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 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 层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 米)。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河东区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四条新建道路质量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河东区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四条新建道路质量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TBEC-3775.12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范围:
工程概况:河东区井冈山路城市更新项目赣州路(井冈山路至育才路)红线宽 16 米,全长约 384 米;古田道(王串场一号路至红星路)红线宽 16 米,全长约670 米;瑞金路(井冈山路至育才路)红线宽 20 米,全长约 387 米;育才路(瑞金路至红星路)红线宽 16 米,全长约 376 米。
主要工作内容:四条新建道路的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政材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等质量检测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成果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及天津市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范围包括: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且在有效期内。
(三)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 年 06 月 02 日 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5 日 17 时 00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1、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方式 1: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gaibq@tbec.cn,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72446891XT;银行账号:12006604201801000864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空港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方式 2:可采用现场获取的方式,需携带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 158 号金融中心 5-1-401)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6 年06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层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 米)。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 层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 米)。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工
(二)联系电话:022-58956787
(三)邮箱:csfzcbzcb@163.com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前程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街道七纬路 106 号嘉华大厦 805 室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 158 号金融中心 5-1-401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网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盖博群、唐颖、刘昱晖、王雪娇、解秀秋
邮箱:gaibq@tbec.cn
联系方式:022-24893766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十、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前程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电话:022-58956787,受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街道七纬路 106 号嘉华大厦 805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前程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
电话:022-5895678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前程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街道七纬路 106 号嘉华大厦 805 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2-58956787
电子邮件:csfzcbz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 158 号金融中心 5-1-401
联系人:盖博群、唐颖、刘昱晖、王雪娇、解秀秋
电话:13212177377
电子邮件:gaibq@tbe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