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源开发 > 资源动态 > 招商公告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站内商铺及自助售卖设备点位资源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1  来源: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站内商铺及自助售卖设备点位资源招商公告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站内商铺及自助售卖设备点位资源位于车站站厅位置,具备一定的经营优势。现公开招商,出租方天津津轨商业管理公司诚招具备实力的品牌商家,报名参选。

一、招商项目名称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站内商铺及自助售卖设备点位资源租赁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一)招商业态:地铁4号线南段站内商铺及自助售卖设备点位资源商铺的经营业态,在满足现有工程条件的情况下,承租方可根据现场情况自行安排自助充电宝机除外);自助售卖点位除充电宝机、彩票机外,其他业态可由承租方自行安排。

(二)坐落位置:商铺位于地铁4号线南段车站站厅层非付费区内商铺共36间,总面积762.77平米详见附件,面积和工程条件以实际场地交付为准,单店实际交付面积与签约面积相差5%以内不做调整)自助售卖设备点位数量199个。

(三)场地交付时间:以出租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四)场地交付标准(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

商铺:

项目名称

状况

天花

150*150mm格栅吊顶、145*145mm平板灯

地面

铺装600*600mm防滑陶瓷地砖

墙面

耐擦洗乳胶漆墙面(无机涂料)

防火卷帘门+防火门

供电

预留总配电箱,含电表计量(插卡预售式),箱内预留电缆5米,顶部设置照明

弱电插座

由使用方自行考虑

给排水

预留给水总管,预留排水口,由使用方自行设置排水泵

排烟

不设置排烟系统

通风空调

与站厅公共区共用

烟感/温感

设置烟感、温感探头

喷淋头

设置局部自喷系统

 

自助售卖设备:现状交付。

(五)产权证:本项目不提供产权证,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全部许可手续。

(六)经营管理要求(详见附件)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下经营管理要求:

1.出租方将在车站内陆续引进自助充电宝机、彩票机,除此之外其他的各类自售卖设备可由承租方统筹安排。意向承租方在签约前已知晓此事并基于此种情况进行综合报价并合理安排经营产品且承诺商铺内不可引进自助充电宝机。

2.商铺营业时间在地铁营运时间范围内,经营品牌及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取得行业经营相关许可,自行办理装修改造及经营期间的消防、公安相关手续,日常经营遵守地铁4号线运营公司及出租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禁利用地铁商铺储藏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也严禁将这类物品带进地铁车站及商铺,商铺内不准吸烟、售卖烟草制品以及售卖地铁禁携禁带物品,不准使用明火。商铺内不准使用产生异味、水蒸气的电加热设备或器具,不准私自对商铺内审批通过的电源进行接驳或改装

3.出租方部分已签约商铺到期后将移交承租方经营,自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4.承租方合理安排商铺、自助售卖设备的开业计划,根据车站经营时间合理安排商铺经营时间

5.承租方应自行配合属地及行业管理部门开展防疫工作。

(七)租赁合同: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约。

(八)合同经营期限:出租方发出场地交付通知至2026年12月27日止(含免租期,计租期以出租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合同经营期限终止日期不顺延),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九)起始租金:

商铺:不低于4/天·㎡,计租期满36个月后递增不得低于3%;自助售卖设备:起始租金不低于450/月/点位,计租期平均租金不低于500/月/点位。

(十)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不少于合同期最后一年的平均月租金金额,每期预付不少于三个月租金。

(十一)签订合同时间要求:自发布中选通知后的10日内签订租赁协议。

(十二)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按照场地供方要求,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正式合同签订前,出租方有权对场地、比选条件进行最终解释、或变更招商项目情况,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选报名资格

(一)本次招商要求意向承租方具体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及以上;

(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载明为准)

    3.具备商业项目经营经验(提供经营项目案例和合同)或具备品牌经营(需提供品牌持有证明授权书)

(二)中选后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整体转租,不得二次转租。

(三)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承租方联合体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单位,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工作。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缴纳人民币100000元参选保证金

待出租方发出中选通知后,中选承租方应于收到中选通知后的10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参选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作租赁合同的首期租金(如有差额,双方多退少补);或出租方全额收到中选承租方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参选保证无息退还承租方;如中选后因意向承租方原因终止签约或拒绝全额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则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已支付参选保证金但未中选意向承租方,招商结束后,15日内无息退还。

        称: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1MA06EX9M62

地址、电话: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汉口西道19号和谐大厦1811室 83997375

开户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隆支行 77220078801300000544

四、比选方法

本次招商工作将根据合同总额、承租方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择优比选。如只一家满足招商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则采取不低于招租底价签约出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则合同期内总价最高者中选,如报价一致,则进行二次报价,直至合同期内总价最高者中选。

五、参选报名计划工作安排 

(一)招商公告发布时间:202212月21日至20221223日。

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应提供符合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向出租方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将资格证明材料的盖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gsgscjyb888@163.com(邮件标题:“4号线报名登记-XX公司”,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出租方将针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会收到出租方的邮件回复,意向承租方可向出租方缴纳参选保证金,并向出租方获取参选保证金收据,持收据参与后续比选工作。

(二)本招商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23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出租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三)招商比选时间:暂定为2022年12月26,具以出租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四)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jgdjt.com)以及津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六、招商比选工作

凡报名确认完成的参选的意向承租方,请各意向承租方委派授权人按照出租方发出的招商比选通知时间参与招商比选工作,未按照约定时间参加则取消招商比选资格。

诚邀各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前来问询洽谈,进行报名并缴纳参选保证金,参与本次招商比选工作,最终中选结果以出租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附件:1.4号线南段商铺平面图

2.4号线南段站内商铺情况明细表

3.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站内商铺及自助售卖点位资源经营合同

4.资源开发业务管理制度汇编

 

 

202212月21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83997378;15522578161

附件1.4号线南段商铺平面图
附件2.4号线南段商铺明细表
附件3.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站内商铺及自助售卖点位资源经营合同
附件4.资源开发业务管理制度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