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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站A口地块停车场车位租赁用于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5  来源: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商条件

北站A口地块停车场车位租赁用于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项目招商单位为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合作方进行公开招商,择优选定合作方。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各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综合比较并选择合作方。招商单位享有最终的选择权与决定权,参选单位进行报名的,视为对前述内容及招商公告的全部内容均不持任何异议并予以认可。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一)项目名称:e停北站A口地块停车场车位租赁用于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地点:

项目位于天津市河北站A口停车场场地内

(三)

招商范围:e停北站A口地块停车场内,计划60个普通车位。

e停北站A口地块停车场充电桩布置位置示意图:

 

经营管理要求:经营品牌及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商家需已取得行业经营相关许可,日常经营遵守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

三、招商条件

(一)招商价格及参选保证金

1、每个车位不低于人民币350元/月,充电车辆可享受 2 小时停车费减免政策。

2、参选保证金63000元。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98个月(即8年2个月),其中给予2个月施工期(不收车位租赁费)。

(三)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采用“押三付三或押二付六或押一付十二、”模式,最终以招商结果签订合同,确定费用支付方式。

(四)手续办理

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外部施工、备案、许可等相关手续。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自发布中选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正式合同签订前,招商人有权随时变更招商项目,废止全部候选人,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报名资格

(一)参选合作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单位。

(二)本次招商要求参选合作方具体资格如下:

序号

项目

具体要求

1

项目名称

e停北站A口地块停车场车位租赁用于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项目

2

合作方式

由合作方负责租赁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日常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充电桩安装、运营+场地租赁(固定租金及),由合作方自行负责光储充电设备的安装、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合作方负责合同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日常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工作。出租方仅负责提供场地,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和费用。

3

租赁期限

合同期98个月

4

招商范围

e停北站A口地块停车场区域内,共计划承租车位数不少于60

5

租金单价

固定租金不低于350元/月/车位(按60个车位计),

6

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

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合作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三个月租金)。

7

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参选保证金为人民币7万元/站,参选方须在本招商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汇的形式提交给招商方,招商方与中选方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参选方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中选方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选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协议,招商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8

合作方资格

1、意向合作方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千万元或等值外币(按发布公告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以营业执照为准);

2、参选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及实控人不得被限制高消费;

3、参选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同业态经营业绩;

4、本项目在轨道交通集团及公司公众号进行公开招商,不允许联合体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招商比选工作。

5、具备服务保障能力:具备 24 小时客户服务响应、专业运维抢修及应急处置能力,可提供全天候运维保障服务。

9

经营范围

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

10

电力设施

自行解决充电桩所需光伏建设及电力的接入事项(设备费用、申报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充电区域的安全负责并负责协调辖区消防等执法部门,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11

交付条件与设备设施维护

1、以招商场地的现状进行交付;

2、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后,按双方书面确认的该租赁标的物的合作方装修现状返还。合作方应保证租赁标的物的完整性。建筑物、附属设备不得有人为损坏,现状的装修合作方不得拆除,连同合作方安装或更换的在租赁标的物中的设备设施(充电系统设施除外)无偿移交出租人,合作方不得故意损害或拆除建筑物本身的结构(经出租人同意且通过合法手续予以改变的除外),如有人为损坏或拆除,合作方负责恢复或按价赔偿。

租赁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出租方不对合作方的装修、设备设施、充电桩建设等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12

保障我方权益措施

1、合作方在合同签订后需支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

2、如发生违约行为,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3

运营保障及退出机制

1、合作方怠于支付本合同中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出租方有权敦促其履约。若经敦促合作方仍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来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及冲抵合同项下的滞纳金和违约金。出租方自履约保证金中提取合作方应缴纳费用后应书面通知合作方在七个工作日内补齐已扣减的保证金数额。如合作方未按上述规定交付或补足履约保证金,合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合作方的违约赔偿金;

2、由于任何合作方原因造成合作方提前退租或合同终止/解除,所交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再退还。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仍不足以弥补的,合作方还应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合作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关系或其违法经营造成的法律后果,如因此导致出租方遭受损失的,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以获得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合作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方可以在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如出租方决定解除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要求合作方向出租方支付当期三个月租赁标的物租金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时,合作方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

该场地的责任划分

 

1、场地方权力:场地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将场地仅用于协议中规定的用途,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要求承租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场地的使用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如果承租方违反协议条款,场地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场地。在租赁经营期限届满时,场地方有权收回场地。

2、承租方责任:承租方需合理使用场地,按约定用途使用场地,避免损坏按时支付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场地秩序,保持场地整洁,不干扰他人。配合场地方的检查,提供必要信息。

 

15

合同终止后资产处置

1、场地清理要求:需将场地内所有物品彻底清理干净,涵盖各类搭建物、附属设施设备等。同时,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需恢复至交付时的原始状态,若存在损坏情况,承租方需负责修复,或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费用结清义务:必须结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税费以及工人工资等,确保无任何费用拖欠。

3、交接确认流程:场地清理及费用结清后,需经出租方检查确认场地符合返还条件。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书面的场地交接确认书,完成正式交接。​

4、逾期处置约定: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清理遗留物品,出租方拥有自行处置该部分物品的权利,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中选后合作方须以直营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比选工作。

四、参选报名方式

凡具备资格要求的合作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满足资格条件的合作方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过往项目的合作案例本次项目详细的建设与合作方案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一)招选合作单位公告发布时间:202585 日至202587日,商家可在此期间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参选人将前述报名材料发至jgsgscjyb888@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鹏,18522579726

(二)比选时间:20258810点00分。

(三)本招商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8 716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招商评选原则:

在同时满足计租车位租赁数量、满足固定租金单价最低限价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租金单价出价高者合作

二次报价结果仍相同时,选择电子邮箱报名时间最早者合作。

 

具体报名计划及时间安排以在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jgdjt.com)和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项目招商单位: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隆支行   

银行账号:7722007880130000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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