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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林道地块、下瓦房地块、福安大街地块委托管理项目合作单位招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来源:

成林道地块位于河东区成林道与红星路交口,地铁4号线和5号线换乘站成林道站B口周边,占地面积约1720平米,现状为硬化地面。本次招选场地用于打造“成林道微型社区”(场地布置如图1),涉及综合业态,以科创、教培、餐饮等服务周边社区为主。

下瓦房地块位于河西区琼州道与大沽南路交口,地铁1号线、5号线、8号线换乘站下瓦房站B口周边,占地面积约1300平米,现状为硬化地面。本次招选场地用于打造“24小时便民微社区”(场地布置如图2),涉及综合业态,以24 小时不打烊商业生态圈为主,既能满足周边群众日常需求,又能成为展示河西商业创新活力的窗口。

福安大街地块位于和平区南门外大街与荣安大街交口,地铁7号线福安大街站周边,占地面积约400平米,现状为铺装及绿地。本次招选场地用于打造采用单层集装箱的商业综合体(场地布置如图3),既是对闲置空间的高效利用,更是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

天津博微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各地块现状,招选合作单位,打包对各块场地开发使用,诚招有需求的单位报名参选。

一、招选方

招选方:天津博微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要求与场地提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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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图

 

 

 

 

 

 

 

 

 

 

 

 

 

 

 

 

 

 

 

 

 

 

 

()使用业态:商业微社区。

()场地交付时间:以招选方通知为准。

()场地交付标准:场地现状使用。

()场地相关证件:招选方确保场地现阶段管理权,不提供任何证件(土地证、产权证等)。使用方需在起租日期后3个月内自行办理其他全部许可手续并交甲方备案(产生费用由使用方承担),如某地块3个月内中选方未能办理完成相关许可手续,则双方终止对应地块的合作,且均不承担责任。

()场地使用期限结束,使用方及使用方合作单位需立即无条件撤离,并将场地恢复原样或招选方认可的状态,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使用方自行承担,招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场地使用期限期限内,如博微公司或政府管理单位需要收回土地,则招选方可随时收回场地,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使用方及使用方合作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并将场地恢复原样或招选方认可的状态,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使用方自行承担,招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使用方要求:

1、使用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500),使用方不得为失信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

2、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使用方承担。

3、使用方不得在场地内建设建筑物及构筑物。

4、场地安全、消防、信访维稳、客诉、客伤等相关事宜均由使用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与招选方无关。

5、使用方不得将场地转包其他单位。

6、使用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行为,使用方自行处理,与招选方无关。

()场地使用期限:从签订场地使用合同起60个月。

()场地相关费用:成林道场地使用方场地使用费每天每平米不低于0.25元,使用方每季度支付一次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一季度使用费;如后期经营过程中场地使用不足一个月,按照实际发生天数计费。下瓦房场地使用方场地使用费每天每平米不低于0.28元,使用方每季度支付一次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一季度使用费;如后期经营过程中场地使用不足一个月,按照实际发生天数计费。福安大街场地使用方场地使用费每天每平米不低于0.4元,使用方每季度支付一次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一季度使用费;如后期经营过程中场地使用不足一个月,按照实际发生天数计费。

(十一)签订合同时间要求:自发布中选通知后的30日内完成签订合同工作,并按照签订的相关合同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正式合同签订生效前,招选方有权对场地、比选条件进行最终解释、或变更项目情况,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选报名资格

()本次参选单位具体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伍佰万)元以上;

3.商家不得为失信执行人,商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

4.商家具有相关商业综合体运管业绩。

()中选后场地不得经营非法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场地进行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使用方联合体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单位,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场地比选工作。

()报名单位报名时需缴纳90000元参选保证金。未中选单位,本次比选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商家;未缴纳参选保证金的单位不得参与比选工作,缴纳参选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称:天津博微技术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1MADCGX13XQ

地址、电话: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36243 58158788

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路支行122917138010077

四、比选方法

比选时,满足报名条件情况下,商务条件报价最高者,为本次中选单位。如存在两家或以上企业报价相同,则进行第二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如仅有一家单位报价且符合条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单位。

五、参选报名计划工作安排

()招选场地使用单位公告发布时间:2025915日至2025926日,商家可在此期间报名,报名资料交至博微公司243。报名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4、参选保证金缴纳汇款凭证复印件(未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报名无效);5、相关业绩材料证明文件;本次场地使用方案。以上文件均需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于工,58158788。本次报名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意向单位根据需求自行前往考察。

()本招选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926900(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2025926930分。

六、招选比选工作

凡报名参选的商家,请各商家报名时的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于2025926930分携带招选报价函(如有变动,以招选方通知为准)到天津博微技术有限公司242会议室(天津市华兴道36)参与招选比选工作,未按照约定时间前往则取消招选比选资格。(若比选工作及方式改变,招选方另行通知)

诚邀各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最终中选结果以招选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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